一、登录
进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年检。
点击“企业用户登录”。
可选择两种登录方式。
①企业没有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选择“没有营业执照电子副本”,输入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21位)和企业名称(全称)。点击“登录”,系统自动匹配,确认企业身份。
②企业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可选择“持有营业执照电子副本”,将电子副本插入电脑USB接口(使用电子营业执照需要从网上 下载最新版本的驱动程序),输入“电子副本”密码(初始密码为 “”),系统自动匹配,确认企业身份。
核对企业“注册号”和“企业名称”无误后,点击“登录”,进入用户界面。
二、填报
点击“填写年检报告书”,系统将根据登录企业类型自动匹配相应的年检报告书。
填写内容分为三大块 (蓝色背景的输入框为必填项,必须填写)
①违法及相关情况(系统列举了企业需自查的一些违法行为,如果企业不存在违法行为,则不要打√。)
②年检基本信息(在以往年检中已申报的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显示,企业应当予以核对,如已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企业电子邮箱”为必填项,若无企业邮箱,企业负责人或者财务邮箱亦可,便于企业今后接收工商信息。)
③生产经营情况(“营业情况”,在“开业”、“筹建”、“停业”、“清算”、“其他”中选择一项;“生产经营情况”,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填写,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如果没有数据,可填“0”。)
企业在网上填写年检报告书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键暂时保存所填写的内容,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申报
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键。系统将根据网上年检报告书中设置的必输项和表间平衡进行判断和计算,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企业进行补充修改。
符合要求的,点击“确定”,弹出提交成功窗口。
四、预审结果查询。
在网上提交年检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后,再次登录点击“企业用户登录”查询预审意见。
①查询结果为“您的网上年检预审退回,请修改年检报告书”的,点击“工商预审意见”,查看工商部门退回修改意见。点击“关闭”,返回上一页,点击“修改”,对网上年检报告书内容作补充修改后重新申报。
②查询结果为“您的网上年检已预审,请查看预审信息”的,点击“工商预审意见”,查看办理年检复核手续的有关要求。
点击“直接打印《网上年检预审通知书》和《年检报告书》”(均带有“上海工商”字样的水印)。根据通知书要求在年检报告书指定位置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和企业公章、粘贴指定代表或者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提交书面材料、年检戳记加盖,到工商所办理年检复核。
携带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网上年检预审通知书”和预审意见中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年检复核,工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戳记,企业年度工商年检通过。